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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省592万公顷天然林资源得到全面保护

近年来,我省林草部门围绕国家公园省建设持续开展国土绿化、实施三北防护林建设、天然林保护、退耕还林还草、防沙治沙、草原治理等重大生态工程,全省592万公顷天然林资源得到全面保护和发展。

  近年来,通过天然林保护一、二期工程实施,全省累计完成营造林786926.6公顷,工程区森林覆盖率从4.92%增加到11.1%。实现了天然林资源面积、蓄积双增长,林区呈现出生物多样性持续恢复、生态环境逐渐好转、基础设施全面改善、社会发展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,逐步建立起全面保护、系统恢复、用途管控、权责明确的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体系。

  期间,我省建立实行林长制、目标责任考核制等制度,建设林区智能防控体系,加强管护等方面现代化基础设施和装备的投入力度,建立完善管护人员管理制度和共管机制。严格控制天然林地转为其他用途,基础设施项目、公共事业和民生项目使用保护重点区域以外天然林地的,依法办理手续。制定天然林保护修复规划,将退化林地纳入生态修复范围。开展高寒山地天然林技术研究和效益监测工作,建立全省三级天然林数据库。研究制定《青海省天然林保护条例》,将天然林保护修复列入成效考核监督、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领导干部综合评价。建立天然林资源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,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,纳入社会信用信息管理等规定,通过建立更完备的制度体系,为我省森林资源保驾护航,让更多的绿色呵护江源。(叶文娟)